2019 CGC | 炎症性肠病和妊娠的相关问题
首先,IBD患者是可以生育的。影响IBD患者生育的主要因素有年龄、营养状况、疾病活动度和外科手术。其次,妊娠前咨询对改善妊娠结局具有重要意义。
而妊娠期管理是重中之重。应用孕期低风险药物维持疾病缓解以防复发。孕期疾病复发应积极处理避免延误。IBD患者妊娠期禁用甲氨蝶呤和沙利度胺。柳氮磺吡啶会影响叶酸吸收,因此,IBD妊娠患者服用柳氮磺吡啶时需每日补充叶酸。糖皮质激素控制中重度IBD获益高于药物潜在危害,但尽可能减少剂量、缩短疗程。关于硫唑嘌呤的安全性尚存在争议。抗TNF药物妊娠中晚期可通过胎盘,因此,复发风险低的患者,建议用至孕22-24周,停药后不能维持缓解的患者,必要时用至孕30-32周,分娩后立刻重新应用。超声和核磁共振较安全,可作为妊娠期间可疑IBD或IBD突然加重患者的诊断方法。妊娠期IBD患者出现并发症,推荐急诊手术治疗,不应单纯考虑妊娠而推迟手术。此外,分娩方式的选择应基于产科考虑。 哺乳期应尽可能减少胎儿的药物暴露。
参考文献
钱家鸣. 炎症性肠病和妊娠的相关问题. 2019 CGC, oral presentation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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